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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pril 10, 2012

给杨伟光再送朵莲花

在我们有限的一生里,有些事还真的是做不得,这“连一次都嫌太多或不可以”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和毒品沾边!

前几天我上网看报纸,看到《新加坡上诉庭驳回宽赦要求杨伟光难逃一死》的标题时,心里突然有一股寒意来袭,不过很快的,在我脑海里回荡着的反而是杨伟光之前在《当今大马》连载的文字里分享的牢狱中的故事所给我的震撼。那时,我还因为读了这些文字而
写了封信并通过有关单位转交给他。

做错事,确实要被惩罚,尤其是贩卖害人不浅的毒品更应加以严惩,所以大马、新加坡等国家都非常严正以待,以终极惩罚——绞刑给犯错者为自己的罪行赔上无价的性命,也警惕那些跃跃欲试的了解其不归路的后果!然而,对于杨伟光这案例,到底死刑是不是无法避免的终点呢?

有人说,就算他有再多的悲悯家庭背景而不得不走上贩毒这条路,但是新国如果为他开了这个赦免的先例,以后毒贩就会利用未满21岁的年轻人运毒了,所以,以打击毒品角度的长远之计考量之下,杨伟光还真的难逃一死……

另外,网上有不少人用很尖酸刻薄的文字讨论他罪有应得,我读了后非常感慨,对于这些言论,我的立场是:你可以觉得他的罪行必需按法律以死刑来作为最终的惩罚,但是没必要去侮辱他的人格,我们可以不认同他犯错的动机,但人不贵于无过,而贵于能改过;在他入狱后,只要他的最后一天还没到,他都很有慧根地去回顾他的过去,重新认识自己与人生再写成文字和大家分享,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,就算最终难逃一死,但他也是大彻大悟并为他所做过的一切忏悔来为他的人生画上句号,这是值得我们大家的尊重,因为在这个情况,我们尊重的不单是杨伟光,而是生命。

杨伟光在
第十二封信《面对死亡》里写到:“我觉得,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,而是让犯人了解,让他诚实面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一种方式。就我来说吧,我其实是感恩我被捉,因为这让我了解生命的意义是什么,它让我坚强”;面对死亡,杨伟光的心态从最初的害怕进化成现在的豁达,如果当初他没被海关检查到毒品,也许现在还浑浑噩噩的过日子,然而,因为被捉,他才开始了解生命的意义,只是代价很大。

杨伟光一事,魏家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时说到:“我们恳求新加坡总统宽赦杨伟光的死罪,但不代表杨伟光就不受应有的法律制裁,因为活罪实在难逃,港剧中常有的对白: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,杨伟光仍需面对牢狱的惩处,只是,我们要传达的看法是,杨伟光的情况罪不至死”,我想,这跟我和其它一起声援杨伟光的看法一致,他确实要对自己的罪行负起责任,但就只有死刑吗?

另外,魏也说到“我真心希望新加坡总统可法外开恩,给杨伟光的生命,有第二次的机会,让杨伟光借助个人的经历,为更多年轻人起著警诫作用,以亲身经历作为教育背景,让更多迷途羔羊得以重回正道,这对杨伟光和整个社会,是更具意义的”,这句话写得多简单,却也道出了大家为这在十九岁时犯错的孩子求情的由衷了。

写到这里,我想为之前那封信里的那首《莲花》再添几段:

(一)
淤泥从此染不上你
蜻蜓从此对你垂青
花香清新淡雅
索绕满池塘

某天,你离开池塘
供奉于佛祖
你从此化成佛音妙律
似林籁泉韵
净化大地

(二)
你开始爱上画莲花
你说“莲,花之君子者也”
你接着说“我不是君子”
你指着墙上多幅莲花图
你交代说要我都送出去

我问你还要画多少幅
你说“直到画在我不在”

我想,如果杨伟光可以多活几十年,但必须靠贩卖毒品过日子;或者接受早到的死亡,但是在结束之前可以了解生命的真谛,我想,以现在的他,应该会选择后者,毕竟他知道他在后者是真正的活着。最后,我衷心祈愿他还可以在明年的1月19日度过他25岁的生日。




杨伟光与他亲笔写给家人的信件

2 comments:

  1. 真的为这小子觉得无奈。其实开审前,法官把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招到办公室,问问检查官可不可考虑控他非法持有毒品,因为法官觉得18岁要判死刑,太不人道。接着就不用说了。他们都是law by law 的。现在新闻把案件炒得那么红,没有挽转的余地了。非法持有毒品只判坐牢,非法携带/走私毒品是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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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只想说,还有比死刑更好的惩罚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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